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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众预防指南
发布时间:2020-01-28  查看次数:
一、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1.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
2.春节期间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3.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
二、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1.外出佩戴口罩。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
2.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三、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
1.居室勤开窗;经常通风。
2.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
3.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4.注意营养,适度运动。
5.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即野味);尽量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市场。
6.家庭备置体温计、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
四、健康监测与就医
1.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家中有小孩的,要早晚摸小孩的额头,如有发热要为其测量体温。
2.若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应根据病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五、社区出现可疑症状后注意事项
1.当社区发现可疑症状者后,应做好隔离防护,并根据病情进展及时送其就诊,就诊时应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2.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六、普通家庭如何做好居家消毒
1.在疾病流行期间,外出回家后,应及时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或用含醇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桌椅等物体表面每天做好清洁,并定期消毒;有客人(身体健康状况不明)来访后,及时对室内相关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可选择合法有效的消毒剂或消毒湿巾擦拭消毒。室内做好通风换气,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冬天开窗通风时,需注意室内外温差大而引起感冒。
2.物体表面可选择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等消毒剂或消毒湿巾擦拭。手、皮肤建议选择有效的消毒剂如碘伏、含氯消毒剂和过氧化氢消毒剂等手皮肤消毒剂或速干手消毒剂擦拭消毒。
七、公共交通工具的预防措施
1.公共交通工具建议备置体温计、口罩等物品。
2.发生疾病流行地区的公共交通工具在岗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并每日做好健康监测。
3.增加公共交通工具清洁与消毒频次,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对桌、椅、门把手、厕所的马桶、洗手池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拭,消毒作用20-30min。达到作用时间后应用清水擦拭,再用清洁的干布擦干,以去除残留的消毒剂。
4.保持公共交通工具良好的通风状态,对公共汽车、出租车应随时开窗通风。
5.保持车站、车厢内的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6.做好人员的工作与轮休安排,确保司乘人员得到足够休息。
此外,如果您近期从武汉回来过年或访亲探友,疾病预防部门向您提出以下建议:
1.回到居住地之后,要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早、晚各测一次体温)。建议居家隔离14天,尽量减少外出,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如确需外出时,请佩戴口罩,并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3.若您在14天自我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气促等症状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及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并第一时间告知接诊人员您从武汉回来,或近期曾有武汉等地区旅行史。
4.居家隔离人员如有防病知识咨询可致电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