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新英体育,新英体育app:对延津县乡村振兴宜居教育城项目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的公告
延津县乡村振兴宜居教育城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决定已经延津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内容
征收范围:平安大道以北、原职教小区以南、规划4号路以东、原职教小区以西。
征收内容: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征收主体
征 收 人:延津县人民政府
征 收 部 门: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被征收人
被征收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四、征收期限
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5月19日。
五、征收标准
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了《延津县乡村振兴宜居教育城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安置原则及具体补偿安置标准按此方案执行。
望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做好征收工作,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延津县乡村振兴宜居教育城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2年4月19日
附 件
延津县乡村振兴宜居教育城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