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876006
通讯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河南省大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年产3000吨铝型材生产一期建设项目 | 延津县僧固乡李僧固村省道227路南189号 | 河南美达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 金属型材挤压机、数控全自动双牵引机、节能型长棒热剪炉、红外线模具加热机、冷床、双门节能型铝型材定型等。 | 废气:项目加热炉采用电为能源,期间不会产生废气。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固废:废边角料、废模具、残余铝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