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新英体育,新英体育app: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5年7月11日在延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政府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秦 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延津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我县在资产管理系统行政事业单位110户。其中,行政单位49户,事业单位61户。国有资产总额64.46亿元,较上年62.02亿元,增长3.78%。负债总额8.47亿元,较上年8.96亿元减少5.78%。净资产55.99亿元,较上年53.65亿元增长4.18%。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44.27亿元,占68.68%;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0.19亿元,占31.32%。
(二)企业国有资产
我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计65家,其中一级企业5家,二级企业9家,三级企业38家,四级企业13家。资产总额81.72亿元,负债总额29.81亿元,资产负债率36.48%,所有者权益51.91亿元。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我县土地总面积8.88万公顷。其中,耕地占74.22%;林地占3.52%;园地占1.32%;草地占0.22%;湿地占0.003%;住宅用地占9.15%;交通运输用地占4.0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94%;工矿用地占2.0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0.88%;商业服务业用地占0.76%;特殊用地占0.14%;其他土地占总面积的0.72%。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严把关口,合理配置资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英体育,新英体育app:“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从严审核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把好资产入口关,有效约束和规范新增资产配置行为。2024年度全县配置固定资产2.9亿元。其中,配置房屋和构筑物1.84亿元,占63.44%;配置设备0.94亿元,占32.41%;配置文物和陈列品10.71万元,占0.03%;配置图书和档案123.18万元,占0.34%;配置家具和用具820.04万元,占2.75%;配置特种动植物289.52万元,占1.03%。
2.压实责任,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根据中央、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2024年出台了《延津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延津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实际工作,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为管理原则,建立起财政部门与行政事业单位相互协作、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联动管理模式,充分运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着力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动态化、信息化、现代化,高质量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及年报数据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实现了资产管理与价值管理有机结合。
3.强化监督,低效国有资产盘活成效显著。近两年,对83所(2023年61所、2024年22所)闲置学校闲置土地、校舍进行核查确认,评估价值为1.32亿元(61所评估价值为8999.38万元,22所评估价值为4205.06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1.03亿元,集体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2898.56万元。该批撤并学校闲置资产已划转至各乡(镇、街道)管理,研究制定了《延津县闲置教育资产盘活使用暂行办法》,由乡(镇、街道)负责对外出售、出租出借、投资合作事项,所得收益由乡、村两级按比例分成。
4.加强管理,固定资产处置程序进一步规范。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固定资产日常审批、监管工作,全面规范固定资产处置等行为。二是加强资产收入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审批手续,促进各单位加强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收支行为。三是严把资产处置审核。有效防控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及廉政风险。2024年度,我县共处置报废资产原值5,046.22万元;近两年共盘活闲置行政事业单位用房15处,由县机关事务中心委托拍卖公司对15处房产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扣除费用后成交价5004.12万元全部上交县财政,在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解决了国有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调剂、共享使用,切实提升了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企业国有资产
1.健全国资监管体系,监管方式逐步优化完善。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国资监管体系,促进国资监管方式多元化。先后印发了《延津县县管企业投资暂行管理办法》、《延津县县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办法》、《延津县县属国有企业出资人权力和责任清单》和《延津县县管企业商务接待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依法规范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进一步明确企业发展战略,规范投资计划、经营预算、财务决算、业绩考核和国有资产交易等行为和事项,切实厘清监管职责,有效防范投资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加强日常动态监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标国资保值增值等改革发展任务,通过企业财务报表、银行账户等财务指标,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控企业发展态势,确保企业规范经营,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合法。2024年,县管企业新增银行账户21个,撤销33个,现有账户145个,账户余额2.11亿元。同时,加大财务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县管企业债务排查半年报机制,推进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
3.全力优化资本布局,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稳步提升。一是积极优化国资布局,调整产权结构。根据产业特点,将延津县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并入延津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优化国资国企总体功能布局;二是加速推进国企资信评级。延津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顺利晋级。于2024年3月15日正式获评AA主体信用评级,为下一步扩大银行融资规模、资产证券化等业务的开展提供支撑。三是加快民生项目建设步伐。延津县职教中心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于2024年6月18日举行延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启用仪式,极大的改善了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
4.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严格落实评价结果运用。加强政府对国有企业薪酬改革的调控和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科学决策、规则统一、程序规范、分配公正的监管机制,将提高效益与公平公正相结合,切实促进我县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有关意见,我县研究制定了《延津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坚持“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尽量细化”的基本思路,从决策、过程、财务管控、经营绩效、投资融资管理、可持续性六个方面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委托第三方对县管企业经营业绩评价、职能部门评价等程序,对县管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经综合评比2023年度经营业绩,县投资集团公司评价结果为90.74分;县建投公司评价结果为83.38分。县产投公司评价结果为82.56分。评价结果报县政府研究通过后,按照已确定的合同薪酬和经营绩效考核有关规定,同意企业相关人员发放绩效年薪。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一是《延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总体定位是中原田园休闲城、豫北宜居森林城,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中原农谷创新发展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二是规划到2035年,延津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6.35平方公里(89.4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19.19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2.71平方公里以内,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高于1.35。三是统筹保护、发展和安全,坚持集聚开发与均衡发展并重,坚持网络化、开放式、集约型发展,构建“一体两翼、四带四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衔接,以重大项目为抓手,确定重大项目库清单项目346个。
2.统筹抓好国土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和自然资源厅要求,于2024年8月启动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查清实物量、核算价值量、理清使用权现状”的任务分工,已于2024年12月底完成了基准时点实物量清查工作。二是稳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工作。以维护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合法产权为出发点,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农村产权制度,稳步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外业调查125566宗地,占全县外业完成比列为99.11%;内业上图完成宗地数为125566宗地,占全县内业完成比例为99.11%。其中符合房地一体登记条件的宗地数为92627宗,已登记房地一体宗地数为48835宗,符合房地一体登记条件尚未登记的宗地数43792宗,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有32939宗。
3.提高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的能力和效益。一是全面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坚持“总量控制、有保有压、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引导项目向产业聚集区集中,用地指标向重点项目倾斜。重点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市政道路、产业集聚区等项目用地。二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着力加强土地供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全面兼顾发展,科学制定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对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作出安排。2024年度我县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5504.76亩。其中,工矿仓储用地373亩、住宅用地66.04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7.90亩、交通运输用地3805.97亩、水域水利用地1231.85亩。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力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工作。按照《延津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明确工业用地“标准地”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职责,管理操作流程及后期监管措施等各个环节,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操作规范。2024年土地出让金总收入2.81亿元。其中,工矿仓储用地0.69亿元,商品住房用地1.46亿元,安罗和濮卫高速服务区用地0.66亿元。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够,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各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够重视,部分单位的管理人员年龄较大,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对新的方式方法接受度低,操作不够规范、科学,影响了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资产信息管理不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基层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空白,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到位。对资产入账不够规范、已入账的资产信息不完整,仍然存在资产家底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定期清查盘点制度流于形式,资产类报表数据不一致,报表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市场运营能力不足,企业经营风险较大。企业经营项目一方面受制于政策影响,经营政策风险较大;另一方面,项目投入资金主要来源于融资,财务风险不容忽视。二是专业人才短缺,特殊岗位人员流动较快。一方面,岗位人员结构性短缺,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短缺。县投资集团下的育仁置业实施的桂语江南房地产项目,需要专业的营销人员、成本管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等。另一方面,受到薪酬待遇和就业环境等条件的约束,县管企业难以招收和留住经营管理能力强、专业技术好人才。县投资集团和二级机构县产投公司均出现财务管理岗位换人过于频繁,给公司的持续性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一是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程度不高。资源有限和生态环境容量压力并行,土地资源要素保障面临巨大挑战,但节约集约理念有待于加强,还普遍存在粗放利用情况,单位土地产出效益较低,高效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资源资产基层基础不够厚实。资源资产调查统计监测技术手段与规划管理要求不适应,部分基础数据调查统计程序复杂、技术难度大,大部分通过专业性机构获取,成本高昂、成效不一。三是资源资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有待深化解决。主要体现在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方面,急需国土空间规划统一调整布局。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制度;规范资产信息化管理,做好资产数据录入更新、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的登记和申报、资产报告编报等工作。核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及时更新系统数据。
(二)深化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坚持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抓,务实抓,抓到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县管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评估及结果运用,推动改革考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三)严格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和政府投资资本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国企工资总额制度,强化绩效与薪酬挂钩,合理控制薪酬总量,切实维护政府出资人权益。进一步加强企业绩效考核,推动企业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国有资本预算执行,建立权责统一的管理机制。
(四)加强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企业专业经营管理团队的培育力度,采用“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增强经营管理团队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意识、风控意识,打造一支真正懂市场、善经营的专业化团队。建立健全县管企业职工薪酬等相关配套制度,动态调整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善修订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推动县管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质量提升、中长期激励机制、员工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改革重点项目落地。
(五)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对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统筹谋划落实好自然资源资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管理、资源总量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稳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工作创新。对标自然资源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整合组建好统一行使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与管理任务相匹配。
(六)夯实资源资产核算统计基础。积极探索建好建实主要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核算帐户,真实反映全县主要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信息基础、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尽快谋划启动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信息库平台建设,适时推进资源资产与环境相关信息部门间共享和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