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2日在延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延津县财政局局长 李庆顺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延津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县上下审时度势,稳扎稳打,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稳增长、强保障、惠民生、促改革、严管理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经县人代会批准的2015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70531万元,执行中经新乡市人民政府同意,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65749万元,实际完成657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1%;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12249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等因素,调整为184529万元,实际完成1837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6%,增长5.1%。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完成4703.7万元,为预算6748万元的69.7%,比上年4098.8万元增长14.8%;
●营业税完成7030.6万元,为预算10937万元的64.3%,比上年9665.8万元下降27.3%;
●企业所得税完成2012.3万元,为预算3477万元的
57.9%,比上年2786.3万元下降27.8%;
●个人所得税完成514.8万元,为预算845万元的60.9%,比上年677.3万元下降24%;
●城市建设维护税完成769.6万元,为预算1170万元的65.8%,比上年937.1万元下降17.9%;
●小税种完成21069.1万元,为预算20875万元的100.9%,比上年17134.1万元增长23%;
●专项收入完成2535.9万元,为预算813万元的311.9%,比上年728.8万元增长248%;
●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14584.5万元,为预算15420万元的
94.6%,比上年24438.3元下降40.3%;
●罚没收入完成3288万元,为预算1519万元的216.5%,比上年3113.4万元增长5.6%;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99.5万元,比上年430.7万元下降7.2%;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672.8万元,为预算2262万元的250.8%,比上年476.1万元增长